第二百三十四章 雨洒红刀胡血滴 (第2/2页)
温敦浑玉呆了一呆,复又看着对面的旗帜,却突然发现这五百甲骑并不是简单横过来,而是以都为单位,每一百人都列成了五排,每排二十人的小横阵,五个小横阵连在一起,就成了一面大横阵。
这种阵型极为宽阔,是扫荡战场的不二选择,若敌军不齐整,很有可能远远就被压迫崩溃。但缺点也很明显,就是阵型有些过于单薄,很容易被从中劈开,致使左右难以呼应。
温敦浑玉怒极反笑。
这忠义军已经将他当成软柿子了吗?
“移剌策,为我后继!”温敦浑玉大声下令,随即举起长戟,重重向下一挥:“武兴军的儿郎,随我杀贼!”
“杀!”
三百金军甲骑同时振奋,发出震天的呼声,随着自家将主大旗,向前冲去。
在行进的过程中,甲骑自动以温敦浑玉为矛头,形成了一个用作穿凿的锥形阵。
因为忠义军所列的横阵过于宽大,战事又起的过于仓促,所以轻骑也放弃了向两翼迂回的计划,挟起长枪,紧随着甲骑蜂拥前去。
忠义军甲骑虽然经过了一系列队列训练,而且是以老卒为骨干,解放的骑奴为基层,马上功夫都不缺,但毕竟成军时间尚短,而且战马奔跑之时会互相竞速,导致整个横阵变得不太齐整,大约成了一条波浪线。
而那面魏字大旗则是正好处在突出部,如温敦浑玉那般,直冲着将旗而来。
看得出来,双方都是一般心思,都想通过斩将来迅速解决战事。
双方骑兵迅速靠近,不过片刻,正面冲撞在了一起。
喊杀声与马蹄声交织在一起,却又迅速被兵刃入肉声与兵刃相交的声音压了过去。
正面相对的虽然都是甲骑,身着重甲,但在战马速度的加持下,盔甲在急速的长矛面前并没有那么高的防护力,在最前方高举长矛冲锋的甲骑几乎都是同归于尽的下场。
即便是有幸运或者悍勇的甲骑躲过了第一锋的绞肉机,然而还会在接下来的冲击中,面对无数杆刺来的长矛,砍来的长刀。
这时候,就体现出勇将的作用来了。
只要有勇将在前冲锋,撕碎沿路的敌人,就能为后续冲锋打开缝隙,从而一路刨开对方的军阵。
巧的是,忠义大军都统魏胜就是这样一个勇冠三军之将。
这名发于行伍的猛将在绍兴议和之后并没有蹉跎岁月,而是将武艺与军略磨炼到了极致。
也许再过两年,魏胜的身体就会因为老病而走下坡路,但此时此刻此地,他依旧处于一名勇将身体胆略智谋巅峰的年纪。
此时拔刀而出,谁人可当?
魏胜身披黑色重甲,手持据说是传自韩世忠的长杆大刀,长髯飘飘,丹凤圆睁,胯下一匹枣红色的战马嘶鸣狂奔,犹如关公再世般扫落面前金骑。
如同用柴刀刨开老竹般,魏胜将金军甲骑进攻的矛头从中劈成两半,杀到了温敦浑玉身前,并且扬起了长刀。
“破!”
魏胜终于大喝出声,长髯飘飞间,手中大刀如当空彩练般猛然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