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五章 抵达 (第1/2页)
井高来到巴黎的第一件事,当然不是去见LVMH集团的CEO、时尚界的拿破仑、欧洲首富贝尔纳-阿尔诺。
那跟上门屈膝投降有什么区别?
董陵溪在给他的邮件汇报中说的非常的清楚,就是LVMH集团的CEO阿尔诺主导了这次对昭世集团的打压,意图分食。当然,挑事的李泽凯也贡献良多。
毕竟媒体上抹黑一家在法国经营、且拥有众多广告商、品牌设计师的大企业,得有点证据。而李泽凯就能提供相关的证据。
当然,这些证据似是而非。但在媒体上闹腾一番足够了。
目前昭世集团的股权架构,并不是以井高的名义在法国商务部登记的。那他签字要累死。而是以在避税天堂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为控股母公司,经营的实体在法国。
而开曼群岛注册的控股母公司:羲和阿尔法基金。背后又是由九歌资本、晨曦银行以及数个空壳公司来控制。
同时,昭世集团又与其他收购的二线品牌有交叉控股。这是必然的,因为并非所有的企业在出售时都是现金收购,即便井高能够提供大量的现金,但是出于避税,吹高估值,留住人才,以及被收购方对未来话语权的保证等考虑,都会有支付部分昭世集团的股份来收购。
所以昭世集团的股权机构相对而言是有点复杂的。大股东、中小股东,外加银行、机构的投资者不少。一家估值达到400亿欧元,业务横跨服装、皮革、钟表、珠宝、香水、化妆品、葡萄酒、烈酒等业务的大集团,不可能做到单一股东,或者只有两三个股东的。
只是说,井高通过羲和阿尔法基金,掌控了昭世集团70%左右的股权。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谁辛辛苦苦投资、做企业,都不可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的!
对于井高这样的资本而言,好不容易看准一个空白市场,并且投入资金和人力去做,难道不应该享受最大一块丰美的利益蛋糕吗?
虽然,井高从商业教父段勇平那里认知的商业理念,很多时候往往是“财散人聚”、“财聚人散”。但这中间是有一个度的嘛!他不吝啬给商业伙伴,经营者,优秀的设计师来分享财富。但他要拿大头!
最终,几经和收购方、银行、机构的博弈,以及对管理层进行期权奖励,最终形成这样的股权格局。
要知道,LVMH集团作为巴黎的上市公司,贝尔纳-阿尔诺极其家族都掌握着大约50%的股权。这可是上市公司。所以,井高拿到还没有上市的昭世集团70%左右的股权很正常。
法国的资本游戏,与美国不同,与日苯不同,与中国也不同。他们允许财团、资本这样明目张胆的存在于公众的视线中。
稍微关注下就知道,美国最优秀的大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其股权都是较为分散的。否则,单靠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在美国这样的丛林中保证财富的。
再去查下日苯的财团,明明整个社会等级森严,阶级无处不在,父死子继,家族传承。但由于美国对其的分拆、管控。其财团都是由几个核心家族共同分享。然后相互联姻,地接盟约,或者利益勾兑,形成相对控制权。
至于我们,我们有几千年的传统,商业资本是不能高于政治的。所以,我们有财团之实的大企业,如阿里、腾讯,还有早期一些耳熟能详的的名字,都不叫财团,而只能叫XX系。
包括井高的凤凰集团目前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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