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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学宫的最后一天(2)

第三十四章 学宫的最后一天(2) (第2/2页)

陈暮沉吟道:“诸位,大家认为,一条人命重要,还是一件玉环重要?”
  
  “当然是人命。”
  
  有人马上说道:“人命是活物,玉环是死物,怎么能相提并论?”
  
  “但那是高祖的玉环,乃是御物。”
  
  又有人反驳。
  
  “御物也是死物,我之前就觉得张公制定的律法还是过于严苛。”
  
  “可若是不严苛,总有刁民犯法,律法应以震慑宵小,不能让他们有非分之想。”
  
  “但罪也太重了,只是盗窃二两金就弃市,可谓苛政矣。”
  
  “难道你在质疑张公制定的律法不成?”
  
  “但法律本就是一个不断变革的东西,如果一成不变的话,怎么能顺应当下?”
  
  学生们竟然争吵起来。
  
  见到这个情形,应劭略微尴尬,咳嗽几声才停止了这种局面。
  
  法学毕竟不是一门死板的学问,需要灵活运用,所以课堂上发生争吵也是经常的事情。
  
  但在陈暮面前这样的话,就显得课堂纪律乱糟糟的,他主管的就是学风,如果因此给了处分,应劭也会比较难堪。
  
  不过陈暮倒没有在意,只是微笑地看着那个质疑张释之的学生问道:“你叫什么?”
  
  那人只有十六七岁,见陈暮询问,连忙站起来道:“学生郭兴。”
  
  “哦?”
  
  陈暮饶有兴趣地道:“公房先生是你?”
  
  “族曾叔祖。”
  
  “郭嘉和郭图呢?”
  
  “图为族叔族,嘉为族叔。”
  
  郭兴老老实实答道。
  
  公房先生就是郭禧,郭嘉一门七廷尉,在法律界地位堪比汝南袁氏和弘农杨氏。
  
  如今汉末大变革,很多世家子弟到处投奔明主,青州作为如今蒸蒸日上的大势力,自然有很多家族前来投奔。
  
  郭氏就有不少族人在青州法律界,包括现在法学院有两名博士姓郭,其中一人还兼职州院左院长,担任吴恭的副手,有郭氏晚辈在法学院学习并不稀奇。
  
  “嗯。”
  
  陈暮赞赏地点点头道:“你刚刚说得很好,法律是一个不断变革的过程,墨守成规的律法只会给王朝带来灾难,过于严苛会造成百姓伤亡,过于松懈会造成百姓肆意妄为,因此必须取一个度,衡量变动,不能太紧,也不能太松,这就是法律存在的根本意义。”
  
  “可是宫长刚刚说张公判得不好,那宫长认为应该怎么判呢?”
  
  有人询问。
  
  陈暮想了想道:“那就要看那玉环价值几何了,如果价值过大的话,自然得按照重罪。但今日之青州,盗窃已经取消了死刑,最高只有永久监禁,一个玉环,想来不会贵到哪里去,就按照高等价值判,十五年足矣。”
  
  “可那是高祖的玉环。”
  
  那人不服。
  
  陈暮摇摇头道:“正因为是高祖玉环,才判了十五年,不然数月就行。大家要记住,青州法律制定,一定要以人为本,仁义、道德也要贯穿在法律之中,不能让法律变得冷酷无情,丝毫没有人情味。虽然现在侮辱人父母杀人已经不能免罪,可依旧会轻判,就是因为法律之中有人情味的存在。”
  
  “可如果天子坚持要判处弃市死刑呢?难道法权要凌驾于天子之上吗?”
  
  有人问出惊天言论。
  
  应劭脸色一僵,这一直是法学院想回避的问题。
  
  在这样一个皇权至上的社会,如果皇帝忽然无故杀人怎么办?
  
  按照律法杀人肯定是抵命,可有人敢让皇帝抵命吗?
  
  敢,那是自寻死路。
  
  不敢,天子肆意践踏的法律,那法律还有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否?
  
  一时间,场面陷入了极为安静的情况。
  
  唯有那个问出此话的人,却是傲然而立,丝毫不为所动。
  
  陈暮饶有兴趣地看着那人,这人他认识,是吴恭的儿子,名叫吴璋,没想到小小年纪,还真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
  
  “天子也有错的时候。”
  
  陈暮轻声说道:“正如文帝要判处盗玉环之人灭族之罪,而张释之据理力争一样,我们作为法律的制定者,就得要勇于指出天子的错误,不能畏惧于法律之外的权力,至于天子听不听,那是他的事情,我们做好我们作为律法之人应做的事情即可,大家明白了吗?”
  
  “明白了。”
  
  大家齐声回答,想起张释之在汉文帝面前据理力争,为法学之人扬眉吐气,众人就觉得骄傲不已,令人振奋。
  
  “咱们再回到这盗玉环案。”
  
  陈暮又说道:“刚才我就说过,人比器物重要,所以在量刑的过程之中,要考虑清楚,活物重要,还是死物重要。一个玉环再是珍贵,又如何抵得上一条人命?所以我才觉得不能死刑,汉人应该是一个有人情味的民族,而不能成为一个冷酷无情,只知残暴的民族,大家知否?”
  
  诸多学生互相对视,过了片刻,齐齐拱手说道:“谨遵宫长教诲。”
  
  “嗯,你们都是将来的法官、法律的制定者,我希望有朝一日,你们能够制定出更完美的法律,更健全的制度,才能保证天下的秩序,让人人都能够依照法律办事,不再有违法犯罪的发生。”
  
  看着众人心悦诚服,陈暮满意地点点头。
  
  汉朝的量刑是真的很严苛,盗二两金弃市,二两金只是个笼统价值,实际价值就是1250枚五铢钱而已,以当时通货膨胀,在青州之外的地方,可能要1000钱才能买得起一石粟米,相当于偷了20多斤大米,就要被判死刑,确实很残酷。
  
  所以青州法律松懈了不少,包括盗窃罪废除死刑。不过死刑虽然废除,但盗窃数额巨大或者偷取价值比较高的东西,还是会重罚。
  
  只是一枚汉代玉环,因为出土量大,即便是后世也是烂大街,几百块都无人问津,在当时就更加便宜,临淄街上数十钱就能买好几对。因此十五年刑期还是考虑到那是刘邦庙前供奉的玉环,有特殊意义,不然的话,顶多就是普通盗窃罪,关几个月就能出来。
  
  其实目前青州除了“十恶不赦”的重罪以外,其它过于严苛的死刑是尽量废除就废除。因为犯人并不是越多越坏,青州缺乏劳动力,犯人们去开荒屯田,只需要管他们吃饱,其它全都上交给国家,这也是一件好事。
  
  因此少杀一些人,比如死刑犯最多的盗窃死刑一废除,立马就多出很多原本会因为盗窃而死的犯人,这些人无偿为青州服务,他们罪不至死捡回一条命,官府也获得了好处,可谓两全其美。
  
  从这一点上来看,法律偶尔有时候也得为政策服务。
  
  毕竟条规是死的,人是活的,稍微变通一下,你好我好大家好,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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