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番外 求索 (第2/2页)
这个小院子还是没变,已经褪色的红色铁皮大门,很久都没翻新过的砖顶小平房。
里面住着一个很可爱的老太太,她的孙子是他的同学,在一场事故中从山上掉了下去,尸骨无存。
那个同学和他的关系很好,出事以后,他就经常过来,代替那个死去的同学照顾老太太。
她以前也经常来蹭饭,来之前会和他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和肉,记得他特别喜欢在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屠夫那里挑肉买,因为那个老屠夫总会顺手给这个看着顺眼的小伙子多给几斤下水。
老太太包的饺子特别好吃,每次来这儿以后,他第一个任务就是把买来的猪肉剁成馅。
那时候,她会站在旁边,一边嫌弃他的力气小,一边用各种笑话逗老太太笑。
老太太总在他们离开时,抹着眼泪,操着不知道是哪里的方言说,“我家囡囡真是认识了俩好娃娃,要不是你俩在这儿我真不知道该咋办嘞。”
他可以不认他的兄弟,可以和她断绝关系,但唯独不会放着这个老太太不管。
“咚咚咚。”
她敲了敲门,铁皮门在她的手底下发出嘶哑又沉闷的响声,俨然已经成了一道老门。
过了很久,里面的人才出来。
“谁啊?”
这是个富态的老大妈,穿着花衣裳,好像刚才在睡午觉。
“请问,这里之前住的那个老婆婆还在吗?”说着,她对着空气比了比,“大概这么高,头发花白,戴着一副老花镜。”
“她啊,孙子有出息了,早搬走了!”
老大妈不耐烦地冲她挥了挥手,“你快走吧,别烦我。”
......
也是。
没人会站在原地。
一切都会改变的。
本来以为,找到他会很容易的。
毕竟他是那种,只是站在那里就会招惹事端的体质。
自己还给他取了个名字,叫什么来着?
她驶入车流之中,回忆着。
哦,想起来了。
配角体质。
他总是会引起那些奇奇怪怪的人的注意。
倒插门的女婿,学习不好的差生,混社会的混混。
好多好多。
还剩最后一个办法。
她叹了口气,拿出手机,打开通讯录。
黑名单最底下的那个名字终于重见天日,她极度不情愿的,拨通了那个号码。
许久之后,号码通了。
那边很嘈杂,接电话的人好像地位很高,即使电话通了,也在那里不断指挥别人忙这忙那。
“喂?哪位?”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对这个人渣说出了她的目的。
这是个背叛者。
是个卑劣的,信奉丛林法则的混蛋。
明明他现在的一切都是被别人施舍的。
但偏偏就这么一个人,在曾经,是他最好的朋友。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大概是已经忘了那个把辛辛苦苦得到的机会让给他的傻子。
在她已经不抱有希望的时候,一道颓然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
“北城区唐心街尽头,五华福地,三六三二号。”
“他现在住那里?”
北城几乎算是郊区,位置偏僻,环境险恶。
他怎么会住在那里?
“嗯,你是...他妹妹吧?”
“对。”
“虽然由我这么说很奇怪,但我希望你能...多带人去看看他。”那人好像特意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同她对话,不知为何声音异常低沉,“他认识的人真不多,他...我对不起他,我没资格去见他。”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我知道了。”
说完,她挂断电话。
他混的这么惨吗?都住郊区了。
看来还得拖人给他找个工作。
总而言之,终于有消息了,先把人找到再说。
得知了具体的位置,她的心情变得很好。
她哼着歌,加速,朝着北城区驶去。
她记得小时候,那人会专门把碗里的甜菜留给自己。
她记得那人喜欢吃甜食,但只要院长发糖,自己得到的永远是双人份的。
她记得那人很温柔,在自己第一次生理期的时候,是他用辛辛苦苦发了一天的传单赚到的钱买来商店里最好的红糖和卫生巾。
她记得,她从来都记得。
她和她前夫的经历其实很坎坷,活像那些古早时期的言情。
她是女主,前夫是男主。
而他,就和自己一时戏谑给他那倒霉体质取的名字一样,是个荒唐可笑的男配角。
等会儿见了他,要好好道个歉呢。
毕竟自己在选择的时候那么任性,离开的时候又那么决绝。
“阿姨,请问,五华福地怎么走啊?”
她打开车门,问路过的大妈。
大妈看着她的脸色,觉得她不像是要去那里的人。
“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找人。”
“去五华福地找人?”
“对啊,北城区的小区太分散了,我靠着导航找不到。”
“...你往那边。”大妈往西边指了指,“见到路口往里走,绕过那片小树林就到了。”
她朝那边看了看,不像是有人烟的样子。
“真的吗?”
“真的,小姑娘,真的。”
大妈眼神古怪地看了她一眼,随后叹了口气,背着手走了。
怪人。
她关上窗户,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去那片树林后面看一看。
万一他现在的工作是什么需要在郊外忙活的呢?
她加速,无视着心里隐隐约约的不安感,前进。
树林很漂亮,郁郁葱葱的,蝉鸣鸟叫,微风渐起。
他在哪呢?
绕过树林,是一片旷野。
他在哪呢?
空空荡荡,安静异常。
他在哪呢?
旷野之上,零落着,一排,又一排。
他在哪?
墓碑。
五华福地,三六三二号。
她不清楚自己是怎么下了车门的。
也许他是接了一份守墓人的活呢?
那他还真失职,明明那么认真的一个人,把这里打理的跟乱葬岗一样。
三六三二号。
她从一号开始数起。
一,二。
三...四...
她数的很慢,仿佛要把那些碑上一个个人的名字都要背下来似的,视线每落在一个名字上都要停留好一阵子。
耀眼的太阳渐渐垂暮,绯色的烟霞慢慢爬上天边。
三六二九,三六三零,三六三一。
暗红的光芒爬上她的脖颈,将她洁白的肌肤衬得更加温润。
三六,三二。
她停下了。
当爱情转化为亲情的时候,代表着他即将走入你的生活,你的一切都将被另一个人的影子渗入,在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来自本能的排斥和不甘便会像过敏反应一般燃燃升起,要么选择接受自我改变,要么自我毁灭抗争到底,直到大家都遍体鳞伤,厌倦了彼此的一切,爱意变成了执念,渴望变成了勉强,放手变成了解脱。
这是所有感情的终点,所以当她,明白她和面前这张黑白照片里微笑的人之间,是多么美好的一段关系。
他们一开始就是亲人了。
他们早在有意识起,就互相将对方的影子融进心里。
不是因为爱你才将你装进心里,而是因为心里有你,才爱你。
院长希望大家的一生幸福安康,安宁顺和,便给大家取“宁”为姓。
她希望那个总是心事很重,担心大家下一顿没饭吃的孩子,能潇洒一点,像云一样,悠闲自在,随遇而安,就给他取名为,“云”
他担心这个总是缠着他,任性的不像是孤儿院里出来的姑娘没有他会搞砸很多事,便希望她能像烟一样笼住自己这片云,好让自己能时刻庇护她,便给她取名为,“烟”
一切本该是多么美好啊。
“你说,对吧?”
宁烟蹲下,摸着照片里那个笑得灿烂的人,喃喃说道。
那些书里,电视剧里都说人遇到生离死别会怎样怎样,如今真遇到这种事情,她却只觉得好笑。
哪怕眼泪早已决堤。
生离,死别。
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