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提斯坦 (第1/2页)
第二天中午,‘石榴’亚东走了。
来自白鸦佣兵团的提斯坦面无表情地站在树荫下,他真真切切地看到,这位长得又红又胖的泰格瑞拉小伙子走得很痛苦。
他死于野猪的獠牙下,准确来说,杀死他的是一只承受兽化诅咒的野猪人。
野猪人变成一头可怕的钢鬃野猪,它用两根长牙把‘石榴’亚东从下体一直撕裂到胸膛。
这位胖胖的小伙子也趁机一剑捅烂了野猪的眼睛。
他爆发出的力量恐怕连天上的诸神都要惊叹,他的钢剑刺穿野猪布满血丝的硕大眼睛,狠狠地没入到钢剑护手的位置方才卡住,让这头残暴的野兽当场毙命。
野猪人在兽化人群体中,脾气是最粗俗凶暴的,它们在半人半猪形态下,体格强壮敦实,鬃毛又短又硬,而在完全体的野兽形态下,狂暴的冲锋,连提斯坦都要避其锋芒。
其实这个可怜的小伙子是可以避免死亡的,他不禁心想。
野猪锋利的獠牙本应刺穿的是惊涛城的侯爵次子布林登,但是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石榴’亚东推开了侯爵次子,替他迎接了死神的降临。
战斗结束之后,布林登竭尽所能地为他缝合伤口,但效果依旧不明显,只坚持到第二天中午,便在痛苦中死去。
女战士夏魅在战斗结束时,就向他提出建议,给这位小伙子一个痛快才是最仁慈的做法。
毫无疑问,这个最佳提议没有被执行下去。
布林登用来给他包扎的浸酒纱布沾满了黑糊糊的鲜血,散发的气味儿更是骇人,连远处的提斯坦都明显感觉到胃里一阵翻搅。
他正面杀死了一头陷入狂暴状态下的野猪人,这样的战绩在龙首港的佣兵群体中,也是屈指可数的。
提斯坦用充满敬意的眼神看他最后一眼。
虽然从金羽城出发,他自始至终都未曾跟任何人说过一句话,但他的眼睛却在默默地观察着一切。
在他们一行人中,这位又红又胖的小伙子是最热情的,对于前往龙首港成为公爵大人的手下,也是最向往的。
因为他是平民出身,所以他将这趟护送任务视为自己荣耀起始的第一步。
可惜,他连第一步都未曾走完。
他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不是交待自己的身后事,也不是拜托布林登帮忙照顾自己的家人,而是询问这位侯爵次子,自己杀死野猪人的战绩,可以被封为骑士吗?
那位不是骑士的骑士向他保证,他一定可以在龙首港获得骑士的头衔。
布林登细心地整理着‘石榴’亚东穿在身上的那件被獠牙撕裂的铁环链甲,以及沾满血污和泥土的长筒靴、厚斗篷,他的衣服有粗羊毛织的,也有天然动物毛皮。
由此可以看出,他出生于泰格瑞拉北境,一个苦寒艰苦的地方,毫无怜悯可言。
连提斯坦都感到遗憾的是,这位泰格瑞拉的小伙子,到死都没有向众人透露自己家人的丝毫消息。
毕竟冒险者和佣兵的生存环境是严苛无情的,他们时时刻刻都走在危险的边缘,只要踏错一步,就有可能让人丢掉性命。
提斯坦在白鸦佣兵团早已见惯了生离死别,每一位成员临死之际,最放不下的,莫过于远在他乡的家人。
而这位‘热情’的小伙子什么也没透露,他认为没有消息的消息,才是对家人最大的心里慰藉。
这让他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了自己的过往。
他是一名威斯特人,出生于地精荒原,他的家乡在盖伦河东岸的嘉文子爵领地上。
让他痛心的是,两年前威斯特王国与阿玛斯塔夏爆发战争,他的家乡,嘉文子爵的领地和城堡不仅被夷为平地,还惨遭大屠杀。
他知道自己家人存活的希望非常渺茫,以至于他自始至终都不敢踏入家乡的土地半步。
没有消息的消息才是对他最大的安慰,正如他不愿回家看望自己的老父亲和妹妹,不让他们知道自己还活着是一个道理。
因为他也害怕自己在某一天像‘石榴’亚东一样,悄无声息地死在薄暮之森。
这对他的老父亲和妹妹来说,就太残忍了。
提斯坦默默地观望着一切。
他看到布林登整理好亚东的衣服后,将披在自己身上的那件灰羊毛镶紫锻边的斗篷取下,又摘下肩头一枚土黄色大地为背景,紫色巨龙展翅俯冲的徽记,全部放在他的尸体上。
紫色巨龙是他们的龙首港公爵为自己设计的旗帜和徽记,灰羊毛镶紫锻边的斗篷则是为自己属下设计的统一着装。
当他们到达龙首港之后,所有人都会披着标志性的灰羊毛斗篷,以此证明自己的身份。
这让他不禁有点向往起来。
向往繁华的龙首港归于一统,紫龙旗帜在城墙上猎猎作响,披着灰羊毛镶紫锻边披风的战士,整齐有序地等待着自己的领主下达命令。
而身为贴身护卫的他,则会默默地站住这位年轻的公爵大人身后,默默地审视着这种盛况。
提斯坦心中坚信,这位传授自己真正剑道的公爵大人,绝对可以让龙首港与风暴群岛归为一统。
想到这里,他背在身后木盒——装在木盒里的尼路斯坎恶狼的头颅,也似乎变得轻若无物。
正是这颗人头,葬送了一个年轻人的性命,他不禁心想。
他再度回想起昨天晚上的战斗,那头暴躁的野猪人化身为钢鬃野猪后,在战场上横冲直撞,无意中威胁到了装头颅的木盒。
就当‘恶狼’的头颅即将被野猪踩碎之际,侯爵次子布林登狂奔而至,抱着木盒滚出了野猪的踩踏范围,以至于让狂暴的钢鬃野猪那布满血丝的双眼锁定在他的身上。
结果可想而知。
提斯坦将毫无感情的目光,放在这位将荣耀高于一切的侯爵次子身上。
他看到对方将亚东的尸体入土之后,又在尸体上洒了把橡树种子。
并声称,这样的话,在未来的某一天,这里便会长出一颗橡树,标记他的葬身之地。
也许吧,他心想。
‘石榴’亚东刚好被埋在一颗野石榴树下,寒风吹起,提斯坦仿佛听见长长的树枝低语着:我可以被封为骑士吗?
听得他心里没由来地一阵心酸。
倾听着树枝在微风中的低语,他望着身边仅剩的几人,不由自主地回想起昨天晚上那场毫无预警可言的战斗。
他们一行11人,在战争突然爆发后,有两人因恐惧而选择逃入更恐惧的未知之地。
他深知敌人的实力,所以并没有选择冷眼旁观,主动加入了这场战斗。
因为那位年轻的公爵大人在传授他真正的剑道时,曾说过:
真正的剑术大师,不需要考虑自己打造的剑刃上会滴落邪恶者、还是无辜者的鲜血,他们只求无愧于心。
这才是每一个剑圣磨炼‘心’之技艺的方法。
不然的话,很容易因此生出‘心魔’,导致自己的剑道停滞不前。
他先是帮助布林登,两人合力杀死一只森林巨魔,便迅速投入了另一场战斗。
之所以会率先帮助这位侯爵次子,主要是因为对方高呼的‘为了龙首港!龙首港万岁!’触动了他心底的一根弦。
事实上,若不是碍于自己的性格和职责,他也很想在战斗来临之际,高呼自己所守护的荣耀。
但是金羽城的那位魔剑士蛇眼告诫过他:一个合格的护卫,必须做到喜怒隐于色,顺逆藏于心。
战斗结束之后。
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两名佣兵的尸体,他们的身体触目惊心,上面全是利爪和獠牙的深长痕迹。
从他们倒在一摊已经凝固的血泊就可以看出,是最先丧命的。
‘洋葱’瑞姆颓然地靠在在一颗树下,全身插满了箭,‘瘦黄瓜’罗兰德的头枕在他的膝上。
提斯坦本以为这两人都死了,但这位喜欢哼哼唱唱的诗人却突然睁开了眼睛,暗自庆幸这些简陋的箭矢威力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接着一脚将自己毫发无损的游侠同伴踹开,骂骂咧咧地说道:老子帮你扛了这么多箭,衣服都被插出一堆窟窿,你还拿老子的膝盖当枕头。
罗兰德嘟囔一句‘我还以为你死了呢’,连忙起身,帮他将箭一支支地从链甲衫和皮革护甲上拔出来,有几支箭射进诗人的身体,痛得他像个婴儿似的哇哇乱叫。
另一边,‘螳螂’索拉斯昏迷不醒地倒在地上,他的右腿上有一道被鼠人用锋利的门牙撕扯的伤口。
提斯坦猜测,对方昏迷的原因,很有可能是感染了兽化症。
这个流浪的冒险者杀敌最多,五只鼠人、两只狼人全部毙命于他手中的两柄弯刀之下,他战斗的样子,真的像一只螳螂。
真正让他惊叹的却是那位女战士夏魅,她独自一人挡住了实力最强的两只食人魔的攻击,而且还掌握着罕见的狂暴技能。
随着充满野性的咆哮,她的体格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拔高,直至变得与食人魔一样魁梧庞大。
提斯坦深知自己根本不是狂暴下的女战士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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